当前位置: 养猪技术 > 猪场管理 > 正文

规模化猪场防疫存在问题该如何解决?

来源:今日头条 2022-05-19 15:32:58| 查看:

  规模猪场的建设是对传统养猪方式的重大变革,是发展现代畜牧业的重大战略举措,是全面提高畜产品安全的重大保障。但随着规模猪场的进一步发展,猪场在防疫管理方面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如猪场选址不当,场内建设布局不合理,防疫制度不健全,饲养管理粗放和饲养管理人员素质低等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猪场生产。文章就规模化猪场防疫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高相应对策措施,以期对养猪生产有所帮助。
中国养猪网
  1、规模猪场防疫存在的问题

  1.1场址选择不当


  规模化养猪场在场址选择上要严格要求,但有部分猪场大多不注意场址的选择,有的把猪场建立在农村、学校、居民区附近;有的将猪场建立在皮革厂、化工厂附近;有的把猪场建立在溪、河、公路附近。这些地方没有足够的农田、果园、林地、苗圃等用地消纳粪便,弊端很多,令人担忧。这样选址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要求,对猪场的防疫极为不利,客观上加大了疫病防控的难度。

  1.2建设布局不合理

  规模化猪场建设布局要严格要求,但有的猪场生活区、生产区、隔离区混为一体,不能有效的隔开;有的猪场虽然相对分开,但也不够规范;有的猪场为了节约资金,建造猪舍不合要求,不具备防疫、隔离、消毒设施;有的猪场没有建设围墙与外界隔离,进入生产区没有消毒通道,净道和污道没有分开;有的猪场几栋猪舍连在一起,猪舍与猪舍之间距离不足5m,未满足通风、采光、防疫的要求;有的猪场大门口处、生产区入口处、逐栋猪舍门口处未设立消毒池;有的猪场没有配套建设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粪便、污水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和场地;有的猪场没有建设引进猪只的隔离舍,有的猪舍没有建病猪隔离舍。一旦发生疫病无法采取疫病隔离措施,疫病很快在场内流行,甚至威胁整个猪场的安全。

  1.3防疫制度管理不健全

  据了解,有些规模化猪场没有按农业部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动物防疫管理制度。有些猪场虽然有防疫制度也只是流于形式,“定”与“行”相分离,推广不到位。饲养人员进场不更衣、不换鞋,车辆、用具没有严格消毒,也不重视猪舍周围环境的常规消毒。有些猪场素养人员没有坚守工作岗位,串舍现象严重,没有固定的饲养用具,用具不分幢使用;有些猪场休假日场内的饲养人员没有在生活区净化处理;有些猪场所需的肉类随便到鱼肉菜市场购买;有些猪场没做好引进猪只的隔离消毒工作;场区饲养猫犬等动物。部分规模猪场根本就没有制定免疫程序,实行程序化免疫,而只是根据饲养的猪群情况,按个体兽医人员提供的免疫程序接种和简单的环境消毒,这在很大的程度上为猪疫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1.4消毒意识薄弱

  据调查,发现有部分规模化猪场业主消毒意识薄弱,对猪场消毒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规范的消毒制度,消毒工作虽然做了,但留下很多死角。有的猪场业主不懂得消毒的作用,怕麻烦,根本就不做好猪场的消毒工作(这也许就是看不到消毒的直接利益,因为消毒的利益是潜在的),宁愿在猪群发病后花大量的钱去购买兽药治疗发病的猪群,但却舍不得钱不愿意在平时注意猪场的日常消毒,这是一个值得猪场业主高度注意的问题。还有部分规模猪场只有在其他地方发生疫情时才会设立消毒池,加强环境消毒,平时很少见到,消毒措施严重缺位。至于消毒室就更少了,只是简单的换一下衣服,加上车辆人员进出频繁,没有做好消毒工作,这无疑为疫病的发生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

  1.5一贯式连续模式不利于疫病的控制

  目前,部分规模猪场,尤其是小规模猪场,他们常常在一个区域里把小猪、中猪、育肥猪养在一起,有的甚至在同一猪舍里混养小猪、育肥猪,形成了一个小而全的生产模式,而且从开始养猪就连续下去,育肥猪还未出栏,新的猪又进圈饲养,猪场没有间歇的时间。这一贯式连续生产模式无法进行空栏舍的消毒。各种类型的猪饲养在一起,一旦猪只发病难于根除。

  1.6疫苗来源复杂

  规模化猪场猪只所用疫(菌)苗来源相当复杂。仅有少部分猪场业主向动物防疫主管部门订购、需时领用,其余的猪场业主有的自己到兽药店、饲料市场购买,有的在邻县兽药店、饲料经营者手中购买,也有的通过养殖“师傅”传输过来。这些疫苗可能存在以下问题:其生产厂家是否是国家的重点生产企业,疫苗的运输、保管过程是否按要求进行,冷链系统是否健全完善,疫苗是否安全有效,使用后免疫力是否增强。目前,已有个别猪场(户)出现了部分猪只免疫失效的现象。

  1.7没有进行免疫抗体监测

  据了解,个别养猪场未进行抗体监测,对源抗体水平也不清楚,导致疫苗接种过早或过晚,病毒活疫苗被机体内抗体部分甚至完全中和,不能有效刺激抗体免疫系统产生免疫应答,或者机体应答水平尚未达到保护水平,猪只已感染,甚至已经发病;将个体或个体以上有干扰反应的活疫苗同时接种,由于可能互相影响以致机体对活体疫苗的抗体应答显著水平低,从而影响疫苗的免疫效果。

  1.8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不严

  无害化处理不严,给病原体造成存活繁殖的机会。据了解,个别养猪业主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概念非常淡薄,认识不高,舍不得将病死猪肉销毁处理,而是廉价卖给不法商贩去加工成烤猪、腊肠、腊肉等。此做法不仅坑害消费者,而且由此造成病原体的传播扩散,同时造成周围环境(道路、场地、沟渠等)被严重污染,对下一批乃至以后猪群的健康养殖构成极大的威胁。无害化处理不严引发的却是某种疫病的持续性发生或周期性出现。

  1.9环保意识淡薄

  规模化猪场业主粪便、污水处理意识淡薄,设施简陋、处理能力低,为了达到利益最大化追求经济效益,环保意识不强,对粪便、污水处理的意识差。有的规模化猪场根本没有粪便、污水处理设备系统,有的虽有处理设备,但由于会增加生产成本并没有实际开展工作。有部分规模猪场没有相应的配套耕地消纳其生产的粪便,客观上形成了严重的农牧脱节,养殖形成一定规模后,容易出现规模化猪场严重污染环境的状况。环境意识淡薄,没有妥善处理粪便、污水,不能有效的杀死粪便中的寄生虫和病原微生物,这会引起疫病的发生。

  1.10饲养管理人员素质低

  据调查,有部分中小规模养殖场为了节约成本,不聘请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只有不到25%的猪场聘请了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大部分猪场的从业人员是从其他行业转型从事养殖的,没有受过系统的专业培训,对养殖业的高风险认识明显不足,缺乏必要的防疫知识和防病意识,普遍存在着重饲养轻管理、重治疗轻防疫的思想。有个别猪场从业人员缺乏防疫管理意识、免疫接种意识、免疫抗体监测意识,缺乏引种隔离检疫意识,缺乏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意识,一旦发病损失严重。

  1.11生产记录不规范

  据了解,有部分猪场各项制度不太完善,均出于习惯不愿意做生产记录,怕麻烦,没做生产记录。有的猪场根本就不建立免疫及其他登记台账。有的猪场有免疫、用药、用料、消毒、疫病治疗、无害化处理等生产环节的生产记录,但不够详细、全面、规范,实施可追溯制度落不到实处,畜产品质量安全不受保障。

  2、对策

  2.1场址选择应符合动物防疫需求


  为防止猪场疫病受到周围环境的污染,建场时应避开居民区的污水排污口,不能将场址选在化工厂、制药厂、造纸厂等容易产生环境污染的企业下风向或附近,也不能建在饮用水源、食品厂的上游。在考虑交通便利的同时,又不能靠近交通要道、乡村、学校、工厂及住宅区,以利于防疫和环境卫生。在城镇郊区建场应距离大城市20km、小城镇10km;猪场距离干线公路、铁路、公共场所、居民区应在1km以上;距离化工厂、造纸厂、畜牧场、医院、畜产品加工厂、垃圾及污水处理厂应在2km以上;距离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旅游区、生态功能区应在3km以上。同时应考虑猪场周围应有足够的农田、果园、林场、鱼塘等,才能更好的实现农林牧的有机结合,走种养结合的生态养殖之路。

  2.2场内建设布局应符合动物防疫要求

  规模猪场无论其规模大小,其猪群养殖的环境布局必须科学合理,符合动物防疫要求。一般应将整个场区划分为三个功能区,即生活区、生产区和隔离区,并以围墙隔开。三个功能区应根据当地全年主导风向和地形地势,按照生活区—生产区—隔离区的顺序由上风区到下风区排列。大门口处设置与大门宽、长等于进场大型机动车辆2个车轮周长,深0.3m以上水泥结构的车辆消毒池,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各幢猪舍门口设置脚踏消毒池,生产区内清洁道、污染道要严格分开,互不交叉;人员、猪只、物资等运转应采取单一流向;场区排水在道路一侧或两侧,设明沟排水,暗沟排污,要求排水沟与排污沟分开;猪舍应尽可能选择南向,前后两幢猪舍之间的距离不少于15m为宜(满足通风、采光、防疫和防火要求),最好用绿化带隔开;生活区在建筑设计时,应大力推广单元式,全进全出生产工艺;应设置有相对独立的引进猪只隔离舍,有相对独立的患病猪只隔离舍,有废弃物储存场所并有防流、防溢、防晒的实施设备;围墙内侧设装猪台,运输车辆停在墙外装猪。同时,必须设计与养猪规模相适应的粪污处理,病死猪处理等场地和设施。场区四周应筑有围墙或其他屏障,防止其他动物进入场内,猪场建设布局要符合环保要求和动物防疫条件。

  2.3建立健全防疫制度

  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动物防疫制度是提高规模化猪场经济效益的关键措施之一。包括按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动物免疫制度、动物用药制度、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引进猪只隔离制度、定期消毒制度、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制度等,这些制度不仅要张贴上墙,还必须让场内所有人员熟记于心,并落实到行动上,按制度去做,一切制度化、规模化,真正有效做到防患未然。

  2.4环境净化

  为了让猪群真正生活在卫生健康的生活环境中,最大限度的避免或减少疫病的发生,保证猪群的健康,猪场业主和员工必须增强消毒意识,制定消毒程序并严格执行。购买新型高效的消毒药物、选择正确的消毒方法,规范操作,定期对生活区、生产区、猪舍内外环境进行消毒。消毒前要清除猪舍内的粪便,然后再清扫冲洗,使猪舍内不存有灰尘、蜘蛛网、残留粪便等。每批猪只出栏后,猪舍要进行清理消毒。定期对猪舍及周围内环境消毒。场内饲养员禁止串幢、用具分幢编号,不得混用。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和猪舍前要更衣、换鞋、紫外线消毒。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若确需进入的,也需要经严格消毒。外出归来的员工必须经消毒及在生活区隔离两天后,方可进入生产区。原则上外来车辆禁止进入场内,必须进入的车辆,车身和车轮要做彻底消毒。应选购不同科类的广谱高效消毒剂轮流消毒,最大限度地净化饲养环境。

  2.5实行全进全出的饲养管理模式

  做到每一阶段的猪只同时进入同一猪舍单位饲养,转群时又同时全部转出去,进入下一阶段的饲养或出售,做到全进全出,避免同小日龄猪混养。这样有利于同时保育、同时上市、同时空舍、同时消毒。全进全出可防止病原体在猪群中形成连续感染、交叉感染,也为控制和净化疫病奠定基础。所以猪群务必实行全进全出的饲养管理模式。

  2.6规范规模化猪场疫苗的使用

  主要是加强疫苗管理。一是兽用疫苗的供应渠道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动物防疫监督部门统一监督管理;二是猪只免疫疫苗的种类,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统一部署进行,不得擅自增减,特别是动物重大疫病防控所用疫苗必须坚决免疫到位。除实行免疫档案登记管理外,还应实行猪只防疫驻场监督制度。同时要通过办培训班,让规范化猪场业主自觉抵制由非法渠道购进疫苗等生物制品,并通过咨询、现场指导等方式使猪场员工迅速掌握科学使用疫苗的知识。

  2.7免疫接种

  免疫接种是预防和控制猪只疫病最有效和最经济的方法。免疫接种就是给猪只注射疫苗,使猪只对相应疫病产生坚强抵抗能力,从而避免疫病的发生与流行。猪场业主根据免疫流行特点、母源抗体状况、免疫抗体消长等因素来科学控制合理的免疫程序,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免疫接种。猪只经免疫接种后能获得全面的免疫保护能力,能抵御相应疫病的发生。免疫接种必须由兽医技术人员操作,其他人员协助。稀释疫苗时应按规定的稀释倍数用生理盐水、蒸馏水或者其他符合说明书规定的稀释液进行稀释,已稀释的疫苗液应放于有冰块的保温箱中,并尽快一次性用完。对仔猪进行免疫接种前,要特别注意防止母源抗体对免疫效果的影响,在有可能的条件下,先做好抗体滴度的检测。免疫接种应于在猪只健康状态良好时进行,一般正在发病的猪只不能免疫接种,严格遵守接种规范,废弃针头、免疫容器都应做到无害化处理。接种后应详细记录,如疫苗种类,接种日期、数量、接种方法,接种头数,疫苗生产厂家名称,生产批号及操作人员等,以备日后查阅。

  2.8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病死猪是疫病传播和扩散的重要传播源,若不对病死猪做无害化处理,将会对猪场的环境污染和对猪群造成伤害。病死猪的处理方法包括:深埋法、焚烧法、发酵法等,猪场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通过深埋法、焚烧法、发酵法将病死猪做无害化处理符合GB16548《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规范》的要求,能彻底杀死其所带的病原微生物,达到消除病害因素,防止疫病传播的目的。

  2.9建立规模猪场与种植业相配套的生态健康养殖模式

  在建规模化猪场之初,猪场业主要充分考虑粪便及污水的处理问题。可以采取规模猪场与种植业基地,如蔬菜生产基地、果树基地、园林基地、苗圃基地等相配套的模式,使猪场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妥善处理后能够及时有效地消化,既做到降低养猪公害、变废为宝,又将猪场排泄物造成的环境污染降至最低,实现农林牧的有机结合,走种养结合的生态养殖之路。

  2.10粪污物的无害化处理

  猪场采用干清粪工艺,干湿分离,减少粪污排放量。干粪收集后送到堆粪场,采用静态好养发酵技术,杀死粪便中的寄生虫卵和病原体,降低有害物质含量,制成初级有机肥,供农田、果树、苗圃施肥利用或作为水产饲料。一般夏季发酵10—15d,其他各季发酵20—30d就可腐熟。同时,猪场应配套建设沼气池设施,粪污水导入沼气池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渣和沼液用作农作物肥料或进入池塘喂鱼,沼气用作猪场的能源,做到零污染排放,粪污物综合利用。做到雨水、污水分流,避免雨水进入沼气池影响发酵效果。

  2.11实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

  当地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根据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规模化猪场动物防疫条件进行审查验收,经审查验收合格者,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猪场业主领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方可投入生产,从事生猪饲养和经营活动。对没有申请领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动物防疫活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养猪场,要严格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并责令其停产、停业、整改。

  2.12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加强对饲养管理人员的科技培训,提高科学养猪水平和防疫能力。规模化猪场在场内要配备专职兽医并强化场内防疫技术培训,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应对猪场从业人员进行防疫知识培训,使猪场从业人员牢固树立“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防疫理念。使其认识到疫病的危害性和疫病防控的重要性,不断增强法律意识、疫病防控意识,认真做好猪场防疫工作;按法律规定自觉承担因养殖经营不当造成疫情的法律责任,配合当地防疫监督机构做好防疫工作。

  2.13建立规范养殖档案

  规模化猪场应有猪只养殖过程的记录,包括生产记录,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记录,消毒记录,免疫接种记录,诊疗记录,免疫检测记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记录,猪只出栏日期的记录,所有记录应保持完整整洁,并有相关人员签名,由专人妥善保管,存两年以上,以利于建立起生产销售的规范化管理和可追溯制度。

  3、结语

  畜牧兽医科技工作者要按照《动物防疫法》和《畜牧法》的有关规定指导猪场业主做好厂址选择和场内建设的规划,确保猪场的建设布局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有关要求。要加强猪场从业人员培训,正确指导猪场从业人员对猪场实行科学的饲养管理,提倡科学养殖,健康养猪。同时,建议养猪业主应强化“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理念,增强防疫意识,执行卫生防疫制度,严格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认真做好饲养场地的消毒和猪群免疫接种工作,采取最有效的防疫措施,确保猪群免受疫病的危害。总之,只有认真做好猪场的防疫工作,才能全面提高猪群的健康水平和抗病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疫病的发生。从而提高养猪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促进养猪生产的持续健康发展。

【版权声明】养猪网旗下所有平台转载的文章均已注明来源、养猪网原创文章其他平台转载需注明来源且保持图文完整性、养猪网特别说明的文章未经允许不可转载,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所有刊登的文章仅供养猪人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意见。若有不妥,请及时联系我们,可添加官方微信号“zgyangzhuwang”!

服务热线:400-808-6188

Copyright©2010-2022 https://www.zhuwang.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