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头猪场数字化建设怎么做?养猪人赶紧进来看指南
来源:浙江省畜牧农机发展中心 2021-06-29 09:22:40|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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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省数字化改革要求,进一步推进我省规模猪场数字化建设,省畜牧农机发展中心对2020年印发的《浙江省万头以上规模猪场数字化建设指南(暂行)》进行了修订,印发了《浙江省万头以上规模猪场数字化建设指南(2021年版)》(以下简称《指南》)。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年出栏万头以上新建、改建、扩建规模猪场(以下简称万头以上规模猪场)的数字化建设,其它规模猪场可参照。
建设原则:依据万头以上规模猪场的现有基础条件,以实际需求为导向,遵循实用性、兼容性、经济性原则,分级、分类有序实施。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数字化设施装备、数字化管理平台、人员配备与制度建设等。
3.1.1.1 猪场须建设宽带网络,生产管理设备与办公生活网络宜独立配置。
3.1.1.2 网络应覆盖数字化设施设备使用区域,网络带宽应保障场内设施设备的数据稳定传输。
3.1.1.3 猪舍内部实现网络全覆盖,保障文字、图像、音频等数据的稳定传输。
3.1.2.1 配备人员、物资智能消毒设备;有需要的,配备人脸识别门禁。
3.1.2.2 配备车辆智能洗消烘设备;有需要的,配备车辆识别设备。
3.1.2.3 能自动或通过其他设备采集并发送人员和车辆进出、洗消等相关数据。
3.1.3.1 能繁母猪应配备可采集并发送猪只个体身份及繁殖等相关数据的智能耳标及识读设备。
3.1.3.2 商品猪鼓励配备可采集并发送猪只转群、免疫、出栏等数据的智能耳标及识读设备。
3.1.3.3 鼓励配备具有数量盘点、体温监测、行为识别等功能的舍内轨道式或其他形式的巡检设备,自动采集并发送存栏等生产数据。
3.1.4.1 猪舍内配备环境监测传感器,监测温度、湿度、氨气等指标,自动采集并发送监测相关数据。
3.1.4.2 猪舍内配备智能环境调控设备,对异常环境指标发出预警,并根据中控管理平台指令,自动对猪舍内环境调控管理。
3.1.5.1 猪场宜选用智能料塔、精准饲喂器等,自动或通过其他设备采集并发送用料量、采食量等数据。
3.1.5.2 猪场可选配智能水、电表,采集并发送用水、用电等监测数据。
3.1.6.1 猪场应配备污水液位、污水流量等指标实时监测设备,根据管理需求宜配置氨气(NH3)、化学需氧量(COD)等监测设备,自动采集并发送相关数据。
3.1.6.2 粪污处理配套设施、污水纳管排放或还田利用、粪便(渣)发酵或外运、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数据应录入或导入生产管理平台。
3.1.7.1 猪场场界、场区及舍内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视频信号接入中控管理平台。
3.1.7.2 根据管理需求,猪场可选配AI摄像头、安防报警设备等。
3.2.1.1 实时接收猪只繁殖、免疫、饲喂及水电消耗等数据,并在显示终端以数字或图表形式独立呈现。
3.2.1.2 对配种、妊检、分娩、断奶、免疫等全生命周期进行数字化管理,及时处理相关数据,并对异常发出预警提示。
3.2.1.3 不能自动采集的生产等数据应人工录入或导入生产管理平台。
3.2.2.1 实时接收生物安全防控、舍内环境调控、智能饲喂与能耗监测、视频监控、粪污与环保监测等设备的相关数据。
3.2.2.2 对接集成生产管理平台数据,并在终端显示屏呈现设备运行、生产状况、环境变化等内容。
3.2.2.3 通过电脑端或移动端,可实时查看猪场生产运行情况,发布工作指令,实现远程数字化管理。
3.2.3.1配备显示屏,呈现猪场生产数据、生物安全状态、预警提示等信息,实现场内动态监管。
3.2.3.2 平台相关接口或协议应符合《浙江省数字畜牧应用系统》养殖场接入规范要求,与浙江省数字畜牧应用系统实现对接,并实时向数字畜牧应用系统推送生猪存栏、补栏、配标、免疫、死亡等数据。
猪场应配备相应信息技术人员,万头以上规模猪场至少配备1名、10万头以上配备2名以上。
猪场应制定生产、管理等数字化应用相关制度,规范操作流程,落实岗位责任,保障数字化设施设备和管理系统正常运行。
鼓励规模猪场在本指南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和提升数字化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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